我們在上次的講題中,概略地看了一下創世記18、19章天使的記載,本次我們想再與大家分享這兩章中重要的天使信息。我們這次著重看以撒的降生與天使顯現的關係。注意:錄製在音頻上的信息比文字概要更加豐富——請點擊下面的播放鍵收聽比文字綱要更加豐富的音頻。如果您住在大陸,請點擊這個鏈接看簡體版,其上有已經上載到大陸三大網絡FM平臺上的音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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觀察:按照字面看天使的第一次出現,就將我們帶到創世記的19章,即二天使查驗並宣告神對所多瑪和蛾摩拉二城的審判;但如果按照實際天使的顯現看,他們乃在創世記的18章第一次出現,即向亞伯拉罕的顯現——此顯現的目的不是為了審判,而是為了宣告一個驚人喜訊,即亞伯拉罕和他的妻子要得一個孩子。
問題:這乃是要告訴我們什麼呢?
(1)這告訴我們,按天使這個詞的第一次出現去看,會看到審判的信息。但二天使的造訪,實際是為了去搭救羅得一家人。這樣從經文的精義來看,天使的顯現首先還是為了拯救。或者説,就是因為有審判,才需要天使的親自顯現,親自來宣告審判,並將其中的義人羅得和他的一家人,都統統從傾覆中拉出來。
(2)按照天使的實體顯現來看,顯現乃第一次出現在18章,顯現的目的,是為了宣告神一開始在創世記12章呼召亞伯拉罕出吾珥時所許下的應許,即亞伯拉罕要成為一個大國的應許,要真實應驗,而且要很快應驗。兒子的名字起好了,出生的日子都定準了——明年這個時候!你看,以撒的出生是何等的大事,大到一個地步,需要兩位天使陪同耶和華神親自顯現,來宣告這一驚天動地的好消息。
(3)如果再深入看以撒的降生,我們會看到,對以撒出生的宣告早在第17章就出現了。只是從17章的記載看,我們不容易看出神是如何向亞伯拉罕顯現的。17章22節給了一絲的線索:“神和亞伯拉罕説完了話,就離開他上升去了。” 你看,同樣還是實體的顯現,只是沒有提亞伯拉罕是否用食物款待罷了。而且我們還看到:17章1節的描述是説“耶和華……顯現”,但到了17章22節的記載卻變成“神……離開”。“耶和華”與“神”這兩個字完全不同。前者為單數名詞,指向獨一的真神;後者乃複數名詞,從其在聖經上的用法上看,常常是泛指天使甚至人——這個詞還是給我們提供了一種可能的線索:17章所描述的顯現,有可能是藉著兩位天使來完成的。果真是這樣,那麼二天使的出現就不僅僅出現在18章和19章,而是在17章就有可能出現了。
總之,天使的出現與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是直接有關的,宣告以撒的降生才是顯現的真正目的。從這一點上看,連對所多瑪和蛾摩拉二城的審判,都是為了以撒的出生而鋪路,表明神的態度:不要氾濫的同性戀,也不要亂倫的異性戀,而是要從敬虔夫婦而生的兒子以撒!
以撒的出生乃大神蹟:先叫母親撒萊到盡頭
17和18章都記載,亞伯拉罕那個時候已經年紀老邁到快100歲了,撒拉快90歲,連月經都斷了。難怪撒拉的信心已經走到了人的盡頭,而且早在創世記16章就徹底破產了。創世記16章3節記載,他們夫婦在迦南地住滿10年的時候,撒拉(那個時候叫撒萊)竟然想出一個甘願作養母的主意,將自己的使女讓出來,叫自己的丈夫與他同房!想不到,自己的使女與亞伯拉罕同房後竟然懷了孕,以致夏甲因自己有孕小看主母,以為自己本當是正妻!
此事對撒拉的打擊很大——自己的使女一與亞伯拉罕同房,就有了孩子,而自己與丈夫同房千白次,竟然連孩子的影子都看不到。看來,所有的女人都可以給丈夫生孩子,唯獨自己不能給丈夫生孩子!撒萊的信心跌落到了低谷,這絕不是毫無原因的。
弟兄姊妹,你今天有沒有過類似撒萊的經歷嗎?忍耐過丈夫亞伯拉罕第一次的撒謊,寬容不敢向外人説自己是妻子,而是自己的妹妹,怕外人因自己的美貌,殺夫奪妻。敬畏自己的丈夫亞伯拉罕,甚至稱他是“主”,結果沒有得什麼好處!自己所求的不高,僅僅是希望自己能生孩子,但就是連這個要求,神竟然都滿足不了。祂還是那位創造天地萬有的神嗎?
弟兄姊妹看見沒有,人的信心不破產,就不知道神所賜的信心到底具體指的是什麼。是從夏甲得孩子?不,是從自己的裏面得孩子!看見沒有,真信心本身就是神蹟,就是神存在的明證。
以撒的出生乃大神蹟:考驗父親亞伯蘭的信心
亞伯拉罕的信心也因此面臨了一個大考驗。在聽從了信心崩潰之妻子撒萊的請求下,他也就順理成章地與夏甲同了房,生出了意思為“聽”的以實瑪利。這個叫“聽”的兒子,見證了亞伯拉罕聽從了惡者藉著自己身邊的人所傳遞的信息:“或者我可以因她(夏甲)得孩子。” 你看,亞伯拉罕就因此堂而皇之地有了兩個女人。
但神卻極其不喜悅這件事,因為創世記16章的末了,即第16節記載:“夏甲給亞伯拉罕生以實瑪利的時候,亞伯蘭年八十六歲。” 而創世記17 章的起頭,即第1節乃這樣記載:“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,耶和華向他顯現……” 13年在經歷中無法看見神,那是什麼滋味?我們已經説過,13這個數字是代表“反叛”的數字。人可以看環境怎麼好就怎麼行,但那並非一定是神真正的旨意。
神早在創世記15章4節就很清楚地預言了:“你本身所生的,才成為你的後嗣。” 人能聽懂神的話嗎?即使能聽懂,也沒有信心等到其真實應驗的時候。結果,“你本身所生的”,就聽成“只要有一半出自我的身即可”。但神在創世記17章19節是怎麼説的呢?“不然,你妻子撒拉要給你生一個兒子,你要給他起名叫以撒,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,作他後裔永遠的約。” 你看,婚姻的奧祕是,夫妻二人算作一個人。創世記二章末了的“二人成為一體”乃極大的奧祕,整體看是講基督與教會的聯合,但從個人層面看是講基督與每一個信徒的聯合。神要將我們每個人變成撒拉,好叫神的兒子以撒可以從我們的裏面而生而出!基督在我們的裏面,才能使我們在基督裏。
以撒的出生乃大神蹟:最後叫父親亞伯蘭到盡頭
如果以創世記15章4節的“你本身所生的,才成為你的後嗣”為起點看,那麼以撒最後到創世記21章才平安降生,跨越了整整7章。19章神審判所多瑪和蛾摩拉不必多説了,到了20章仍然節外生枝,亞伯拉罕又一次在人的面前軟弱,再一次謊稱自己的妻子為妹子!神與兩位天使的親自的顯現,親自宣告以撒的降生,再加上神用硫磺與火來審判所多瑪和蛾摩拉二惡城,仍沒有阻止亞伯拉罕重犯謊稱妻子為妹子的罪。這説明什麼呢?
恐怕只有一個解釋:亞伯拉罕的信心也開始破產了!這裏所説的信心,不是指他不相信神的存在了,而是指他無法相信神的應許了,即他和撒拉要得一個兒子。
這再一次謊稱自己的妻子是妹妹的結局是:導致當地的基拉耳王亞比米勒看上了撒拉,將她取去,想明媒正娶地變成自己的妻子。這豈止是撒謊之罪?此乃公然破壞神剛剛宣告的關乎以撒的應許,而且是有具體時間的應許——明年這個時候!
你看,人連一年都等不了,都等不及,就又開始忘卻神親口所説的應許了。這不是忘卻,乃不信,也是信不來。
神的應許,信與不信的人都無法打岔
好在神沒有忘記祂的應許,神藉著一個夢就可叫外邦人的王亞比米勒悔改。神在夢中對亞比米勒説的話實在乾脆利落:”你是個死人哪!因為你取了那女人來,她原是別人的妻子!“ 原文字典告訴我們:”亞比米勒“的意思是”我的父親是王“。你看,這個稱自己父親為王的外邦王,因亞伯拉罕的軟弱竟然在夢中見到真正的王,而且是在嚴厲中遇見天地的主:”你若不歸還他,你當知道,你和你所有的人都必要死。“
20章的結尾揭示神為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的緣故,使得外邦王亞比米勒家中的婦人都不能生育。你看,為什麼亞伯拉罕夫婦一到位於“加低斯”和“書珥”中間的“基拉耳”,就使那地的王偏要在自己的妻子之外另娶撒拉為妻?原來亞比米勒家中的婦人都不能生育。但在領受亞伯拉罕的禱告之後,神就醫好了王和他的妻子,以及其家中的眾女僕都不能生育的問題——然後就是21章以撒的出生,而且再次説”到了神所説的日期“。神是在對外邦人施行醫治的時候,醫好了撒拉的問題,還是之前?
從女人十月懷胎而一年有十二個月來看,以撒在撒拉裏面的”有“,距離天使的宣告只有兩個月。以撒很有可能是先成形在撒拉的腹中,但還沒有被感覺到”有“的時候,就發生了亞比米勒要娶亞伯拉罕妻子的事。難怪神在夢中對亞比米勒説的話是那樣的嚴厲。神用各種方式來幹預屬神的人之生命和生活,以致神的應許雖然有人的各種打岔,最後仍然不致落空。
不信的笑與眼見為實的笑
“以撒”的意思是“笑”,就是這個預定叫“笑”的孩子以撒,當天使宣告他要降生的時候,亞伯拉罕因不信而“喜笑”(創17:17),撒拉因不信而“暗笑”(創18:12)。但第一次的笑是不信的笑,第二次的笑才是眼見為實的笑。
一個寄宿處要有神聖的牆
根據聖經原文,”加低斯“的意思是”神聖的“,”書珥“的意思是”牆“,位於兩者之間的”基拉耳“的意思是”一個寄宿處“。在”神聖的“和”牆“之間選擇”一個寄宿處“,仍會使三番五次領受同樣應許而剛剛又領受的亞伯拉罕夫婦迷茫,差一點就壞了神的事。最後皆大歡喜的是,以撒照著神的應許,按照神所定的日子,平安地降生了。神不是讓一個地方成為寄宿處,而是讓我們的心成為祂的殿,這樣身體才可成為”神聖的牆“,將不合神旨意的世界擋在我們的外面,叫我們心中的以撒,可以在裏面渡過成形所必須的十個月。
神給人改名的重要性
以撒指向神的獨生子耶穌,但同時也表徵在基督裏新造的人。亞伯蘭不成為亞伯拉罕,撒萊不成為撒拉,他們就看不到自己的以撒之降生。
滿足十月期限的新人,乃是按照天上的形象和樣式而生,先是生在我們的裏面,是可能有了還可能以為沒有的神蹟。只要我們給神足夠的時間,不需要很長時間就可應驗。到那時,信心就變為眼見,夢想就成為現實,天堂就顯在人間。